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东光县第三实验小学项目已由东光县发展改革局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东光县教育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建设大街以南、宣惠河以东、公检法办公楼以北;
2.2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1.7万平方米;包括:教学楼、综合楼及辅助用房;
2.3合同估算价:38497898.47元;
2.4计划工期:21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含的全部内容。
2.6标段划分:分1个标段。
2.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外省企业需提供有效的进冀建筑企业市场进入备案证明。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投标申请,否则相关投标都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不再现场报名。有意向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2017年12月2日 上午9时至2017年12月8日17时30分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下载相关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等资料。
4.2如果有本项目的补充通知或答疑,将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发布,投标单位请及时关注网站。未能及时关注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接收时间为:2017年12月27日7时30分至10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2月27日10时00分,地点东光县政务中心(东光县东升路)二楼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招标文件售价: 400 元人民币,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缴纳。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东光县政府网(东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同时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联系方式
招 标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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