滦平县2017年草原生态保护示范区项目草地确权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滦平县2017年草原生态保护示范区项目草地确权已由河北省财政厅以冀财农〔2017〕98号批准建设,由滦平县行政审批局核准了招标方案(核准号:滦招标核【2017】152号),在滦平县基本建设工程招标办公室备案。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滦平县农牧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承德鑫正招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按照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冀建法〔2015〕27号)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滦平县2017年草原生态保护示范区项目草地确权
2.2 建设性质:新建
2.3 建设地点:滦平县虎什哈镇、五道营乡、邓厂乡、长山峪镇等21个乡镇215个村。
2.4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确权草地面积104.5万亩(详见实施方案)。
2.5计划工期:预计2018年1月2日开工,总工期:210天(日历日)。
2.6质量标准:合格
2.7标段划分:本工程施工总承包划分为1个标段。
2.8招标范围:对草地的外业勘察、发放草地使用权证和承包经营权证、建立档案、内业绘制草原区域图、草原确权承包数据库、信息上传等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独立法人单位,具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且至少满足以下三个资质要求之一的条件:
a.具有省级测绘地理信息局颁发的丙级以上(含丙级)“测绘资质证书”。
b.公司内已有或在项目实施中能够聘任到“测绘工程”专业的“工程师”。
c.公司内已有或在项目实施中能够聘任到专科以上“测绘工程”专业的毕业生。
满足3.1条件及以上资质要求之一的即可报名。
3.2其他辅助条件(不做必备条件,具备者可附在投标文件中)
3.2.1业绩证明:投标公司有为县级农牧部门承担过草原保护建设勘察设计的业绩证明(以县级农牧部门证明或验收报告为证明材料均可)。
3.2.2技术人员:投标公司内(或聘任)的技术人员具备如下条件:
a.2012年至今一直主持草原补奖技术指导各项工作的县级农牧部门证明;
b. 具有“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技术职称1-2名。
c. 省级草原资源勘察等项目的技术顾问。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dlztb.com)发布以及滦平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http://lp.ggzyjyw.com/)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概不负责。
8.联系方式
招 标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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