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太仓电厂
2018年度食堂服务承包项目(二次公告)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XZB2017-11-004/XYD2017-010-33
华能太仓电厂2018年度食堂服务承包项目(二次公告)经公司批准,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现发布招标公告,邀请有兴趣的投标人提出申请。
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1项目概况
电厂位于江苏省太仓市浮桥镇,设有一个食堂,可供300人同时就餐,主要向350名左右的电厂员工及部分外来人员提供就餐服务及现场送餐服务(含夜间送餐),平均每餐就餐人次在200~250人次左右。
1.2招标范围:
本次范围为食堂服务,主要内容有:
按照早餐不少于15种点心、中晚餐三个大荤、两个小荤、三个素菜的要求向全厂员工供应,除早餐固定品种外,其余各个品种每天不得重复,并按照甲方要求每个月推出新品。
按照甲方要求的时间开放食堂窗口供应:早餐6:00~8:00,午餐11:30~12:30,晚餐16:15~18:00,必要时甲方可延长或调整食堂窗口开放时间。
按照甲方要求提供生产现场送餐服务,送餐点包括:一期集控室、二期集控室、输煤程控室、脱硫电控楼、煤码头、循泵房等;送餐时间为:早餐6:30~7:20,午餐10:50~11:40,晚餐16:10~17:00,夜宵20:40~21:30、23:30~次日00:10。
做好食堂后厨、就餐大厅及食堂周围10米范围内的卫生保洁、安全管理、设备管理等工作。
负责做好日常食材采购的计划申请、验收入库等工作。
服务周期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2.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1.2 诚信良好,最近五年内无骗取中标、串标和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2.1.3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在其它类似服务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2.1.4 未有国家、行业、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2.1.5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个标段投标。
2.1.6 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等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2.1.7专项资质证书在招标及合同执行阶段处于有效期内。
2.1.8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2.1.9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2.1.10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或代理投标。
2.1.11根据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提供本单位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本单位及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开标时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2.2投标人资格条件
2.2.1投标人经营范围须含有餐饮管理。
2.2.2投标人近5年内须具备1个以上的餐饮服务类业绩。(请提供具体业绩明细,并附有合同复印件,含合同封面、承包范围、合同签章页,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在服务中心栏的操作手册中下载平台操作手册-供应商,参照该手册申请成为潜在供应商,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潜在供应商的注册,并同时完成该项目的网上报名和招标文件的下载(该项目名称关键词),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12月12日11:00时到达后仍未注册成功和未完成网上报名的,则视为放弃本次投标活动。如中标后则须注册为正式供应商。
3.4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3.4.1有意向的申请人,请于2017年12月05日11:00起至2017年12月12日11:00止,前往苏州新一造价师价格事务所有限公司进行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标书费只接受现金形式缴纳。
3.4.2购买招标文件时,在购买页面中填写的联系人必须是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报名、资格预审、发标、评标期间的短信通知都将发送到此联系人,所有的澄清也都将通知此联系人。
3.4.3购买成功后,申请人可领取书面招标文件。
3.4.4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3.4.5标书费:300元。
4.联系方式:
本项目 联系人:李 杨(经理)手机:1368 3233 285 电 话:010-5195 74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