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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德道(凤翔路-凤阳路)中水工程施工(三次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2-11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龙德道(凤翔路-凤阳路)中水工程已由河北廊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以廊新审内资核[2017]1号文件批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龙德道(凤翔路-凤阳路)中水工程已由河北廊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以廊新审内资核[2017]1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廊坊市高新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规模及内容:主管道路采用DN400球墨铸铁管道,穿越现状渠及现状龙湖四号时采用D426×9钢管,水平定向钻施工工艺。其余均采用明开挖施工工艺。中水管道总长4837.25米。本次设计廊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龙德道(凤翔路-凤阳路)中水管道分两排布置,第一道中水管道位于道路中心线北侧,管道中心距离道路中心线26米,与现状凤翔路凤阳路管道相接,形成环状中水管网。第二道中水管道位于道路中心线北侧,管道中心距离道路中心线28米,位于凤阳路与龙德道交叉口东南侧的污水处理厂,最终排入龙章道南侧人工湖;计划开工日期:2018年1月9日;计划竣工日期:2018年2月27日,总工期为50日历天;工程质量要求:合格;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工程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合同估算价:3166933.92元(大写:叁佰壹拾陆万陆仟玖佰叁拾叁元玖角贰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营业资格且经营范围应包括本次的内容,并在技术、人员、设备、资金、业绩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3.2.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各投标人均可就本上述标段中的一个标段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可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本招标公告页面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潜在投标人如未从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17年12月11日上午8:30至2017年12月15日17:00(北京时间)。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月2日10时30分,地点为: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要求,廊坊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现已正式投入使用。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可直接获取文件,各市场主体登录系统后,可通过地图选择“廊坊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打开【业务管理-填写投标信息】菜单,选择交易类型后,在项目列表中选择对应项目,点击项目最右侧的+符号,在打开页面中填写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后,进行【确认投标】操作,之后再到【文件下载】菜单中下载招标文件,可参考“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h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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