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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滨海新城渡湖路二期(万新路-金江路)道路工程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2-12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次数:1
核心提示:本福州滨海新城渡湖路二期(万新路-金江路)道路工程已由长乐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长发改基【2017】199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州新

 本福州滨海新城渡湖路二期(万新路-金江路)道路工程已由长乐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长发改基【2017】199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州新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人为福州新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托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工程建设地点:长乐区滨海新城;
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工程控制价为42273679元道路长度:595米,道路修建宽度:40米,设计时速:40km/h,车道数:四车道;
招标范围和内容:本项目福州滨海新城渡湖路二期(万新路-金江路)道路工程,道路为西北-东南走向,建设长度595米,规划宽度40米,设计时速为40km/h,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交通工程、给排水工程、照明排管工程、绿化工程及配套附属设施等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42273679元;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24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其中路面面层和人行道铺装待周边开发建设后60个日历天完成;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本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拟担任本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壹 级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注:依据建市施函〔2017〕24号文规定: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若为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的应满足以下要求,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2017年9月15日前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延续注册到期的人员,应于2017年8月31日前提出再次延续注册申请;2017年9月16日后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延续注册到期的人员,应在延续注册有效期届满30日前提出再次延续注册申请。依据闽建许〔2015〕274号文规定:若为一级建造师,投标人因办理相关注册业务无法提供注册证书原件的,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福建省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有效性证明》,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本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本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市政工程 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规定资质的联合体各方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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