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田林县水利局田林县定安集镇供水抗旱应急项目勘察设计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法人为田林县水利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并已在田林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备案,现对该项目进行重新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田林县水利局田林县定安集镇供水抗旱应急项目勘察设计
招标编号:GXBSZC2017-G3-0004-CJ(重)
工程建设地点:广西田林县境内
项目规模:拟从那新电站洞成水库取水,铺设管道约36公里,引至集镇及周边村屯,根据《工程设计资质标准》(2007)附件3-19水利行业建设项目设计规模划分表规定,项目规模为小型项目。
招标范围:田林县水利局田林县定安集镇供水抗旱应急项目勘察设计,包括工程[初步(实施方案)、招标、施工]设计阶段设计文件;施工过程现场勘察、测量及设计交底、变更、验收签证等服务工作(派出现场设计代表)。同时,要求协助招标人获得上级主管部门对各阶段设计报告和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批复并参与工程竣工验收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标段划分及建设内容:本项目拟划分为1个标段。主要内容为:田林县水利局田林县定安集镇供水抗旱应急项目勘察设计,工程总投资约1500万元,勘察设计费约60万元。
计划勘察设计服务期:
(1)初步设计阶段
合同签订后20天内向招标人递交本项目初步设计阶段的勘察设计成果文件。
(2)招标设计阶段
在上级部门对初步设计报告审查批复后15天内,提交施工招标所需的招标资料、技术规范、图纸、工程量清单和施工招标预算。
(3)施工图设计阶段
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提交日期按满足工程进度的要求另行确定。
(4)施工现场服务:工程施工中如有设计问题,从接到业主电话开始24小时内应赶到工作地现场处理,周期为从工程施工准备工作开始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毕。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主管部门现行有关法规、规范和技术标准规定的要求,并通过国家相关部门组织的审查与评审。
3.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合法的企事业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水利行业设计丙级(含丙级)以上和工程勘察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并通过有关年审的设计单位。
3.2.业绩要求:无。
3.3.财务要求:投标人近3年(2014年~2016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且累计亏损额不超过本单位注册资金(新设立的企业除外)。(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累计亏损额不超过本单位注册资金(新设立的企业除外)。
3.4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近一年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违法行为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须提供由人民检察-院行贿档案查询系统开具的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原件,并装订至投标文件正本资格审查部分中,且出具日期必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内,可复印用于投标文件副本但复印件必须清晰。
3.5.人员要求:拟投入本工程的勘察设计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在岗且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人员,并持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
对相关人员的具体条件要求如下:
(1)单位技术负责人(总工):具有高级或高级以上技术职称,且专业是水利水电工程类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不填写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所填专业为准)。
(2)项目负责人(设总):具有高级或高级以上技术职称,且专业是水利水电工程类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不填写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所填专业为准)。
(3)专业负责人(专总):具有中级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且专业是水利水电工程类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不填写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所填专业为准。
(各专业负责人的岗位设置和人员要求见招标文件)。
(4)造价专业负责人(专总):必须取得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具有中级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