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锡林郭勒电业局2017年应急技改工程—设备材料采购)
(分包编号:CEITCL-NM-ZCHW-171013-01)
第三包:蓄电池采购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资信好,经济实力强,并能有效地履行合同、持续地提供服务;
2、投标人必须为招标货物的制造商;
3、投标企业需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及其它相关认证(如国家强制性3C证书、试验报告或产品检测报告等);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投标人应有良好的商业信用:有效期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或(网上下载的查询结果告知函或检察机关现场出具的书面告知函)(有效期是指自《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且显示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
6、投标人专用资格条件:
第一标段:
(1)投标人近三年内(2014年1月1日至招标文件发售之日止)完成过同类项目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及合同为准);
(2)依据《关于执行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年度资格预审结果的通知》(内电物供综[2016]22号)锡林郭勒电业局是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分支机构,负责锡盟地区相关电力建设、生产、营销及农网配网等工程项目招标工作。因此锡林郭勒电业局电力工程项目所需的设备材料招标要求必须选用通过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年度资格预审的厂家,所以投标人必须具备15标段《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度设备材料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
第三标段:
(1)投标人近三年内(2014年1月1日至招标文件发售之日止)完成过同类项目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及合同为准);
(2)依据《关于执行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年度资格预审结果的通知》(内电物供综[2016]22号)锡林郭勒电业局是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分支机构,负责锡盟地区相关电力建设、生产、营销及农网配网等工程项目招标工作。因此锡林郭勒电业局电力工程项目所需的设备材料招标要求必须选用通过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年度资格预审的厂家,所以投标人必须具备70或117标段《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度设备材料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
7、投标人近年(2014年-至今)未因发生过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质量事故及重大合同纠纷被上级部门(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通报/披露取消投标资格,并且目前不处于处罚期内;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查询内电力物资[2016]22号《关于暂停不良行为投标人投标资格的通知》;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要求的条件必须同时满足,有意投标的单位均可参加。
三、报名时间
1、报名时间:2017年12月08日-2017年12月1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