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竞争性谈判项目五华区存量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审计服务已获得批准,采购人为昆明市五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竞争性谈判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具有相应资质或有完成本项目能力的竞标人积极参加竞标。
2. 项目概况与竞争性谈判范围
2.1 项目名称:五华区存量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审计服务竞争性谈判。
2.2竞争性谈判范围:五华区存量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审计服务涉及到的审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对五华区辖区范围内约90个小区的维修资金的收取情况(应缴纳金额、实际缴纳金额、未缴纳的金额及原因)及使用情况等进行审计。本项目的维修资金总共约7亿元,具体工作内容及实际审计维修资金金额以实际委托为准。
2.3服务周期: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6家银行的维修资金审计工作,并出具相应审计报告。
2.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
2.7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自筹,已落实。
3.2具有省级以上(含省级)财政部门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资质,提供执业许可证书。
3.3企业项目类似业绩要求:竞标人2014年至今具有2个单项合同金额在10万元及以上审计服务类似业绩。(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业主证明等。)
3.4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注册会计师证书且注册在竞标企业内,具备会计师及以上职称,2014年至今作为财务审计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1个单项合同金额在10万元及以上的审计服务类似业绩(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业主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且项目负责人须为竞标人本单位人员。
3.5财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并提供近三年(2014年至2016年)内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及报告。(如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经审计的会计报表及报告)
3.6竞标人信誉:没有被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处于责令停业阶段;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没有涉及正在讼诉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讼诉的案件但经评审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4.1凡有意参加竞争性谈判者,请于2017年12月8日9:00至 2017年12月12日17: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