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项目已获批准,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一、内容:
1、项目批文:《关于预下达宾阳供电公司2018年福利费用预算的通知》宾电财【2017】11号
2、项目名称:宾阳供电有限公司2018年员工食堂食材、物品采购配送服务
3、项目编号:0002200000026976
4、招标单位: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南宁供电局
5、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6、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7、采购范围:
宾阳供电有限公司2018年食堂食材配送,主要为生鲜、粮油、水果、日杂类等食堂日用食材。
(一)标的物(除符合国家标准外,还需符合下表要求):
序号 类别 要求 备注
1 大米食用油类 大米使用广西境内生产的新鲜优质大米,食用油使用检验过的指定品牌的非转基因食用油,且提供生产日期相一致的食品卫生检验合格证,按采购清单在指定的时间内送至指定的食堂。
2 蔬菜类、干杂类、 蔬菜类:新鲜、无杂质、安全(经农药残留检测合格)、且质量中等以上;干杂类:颜色正常、干燥、无杂质、无异味;开餐日每日上午8点前按照采购清单分别送至指定食堂
3 鲜肉类(猪牛羊等)及水产类 新鲜、安全、无异味、无变质,有《畜禽产品检验合格证》或《检疫证》,开餐日每日上午8点前按照采购清单分别送至指定食堂
4 禽类(三鸟,蛋等) 新鲜、安全、无异味、无变质,有《畜禽产品检验合格证》或《检疫证》,开餐日每日上午8点前按照采购清单分别送至指定食堂
5 牛奶(200至250ml盒装奶) 均有“QS”食品质量标识及提供与产品的名称、商标、批号或生产日期相一致的食品卫生检验合格证,按采购清单在指定的时间内送至指定的食堂
6 水果类 新鲜、无杂质、安全(经农药残留检测合格)、且质量中等以上,开餐日每日上午8-9点前按照采购清单分别送至指定食堂
7 饮料、副食品(干粮、大盒早餐奶等)类、日用品、调味品、糕点原料等 饮料、副食品、调味品、糕点原料:有“QS”食品质量标识,提供与产品的名称、商标、批号或生产日期相一致的食品卫生检验合格证,按采购清单在指定的时间内送至指定的食堂;日用品:提供与产品的名称、商标、批号或生产日期相一致的食品卫生检验合格证,按采购清单在指定的时间内送至指定的食堂
(二)配送详细地址:
序号 区 域 详 细 地 址 备注
1 宾阳供电有限公司电力大厦 宾阳县宾州镇广源路
2 宾阳县新宾供电所 宾阳县宾州镇新宾大街
3 宾阳县大桥营业点 宾阳县大桥镇
4 宾阳县邹圩营业点 宾阳县邹圩镇
5 宾阳县新桥供电所 宾阳县新桥镇
6 宾阳县思陇营业点 宾阳县思陇镇
7 宾阳县高田营业点 宾阳县高田镇
8 宾阳县黎塘供电所 宾阳县黎塘镇
9 宾阳县洋桥营业点 宾阳县洋桥镇
10 宾阳县甘棠供电所 宾阳县甘棠镇
11 宾阳县武陵营业点 宾阳县武陵镇
12 宾阳县古辣营业点 宾阳县古辣镇
服务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
增加本项目由项目建设单位宾阳供电有限公司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二、投标人资格:
1、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应按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1.1投标人必须为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同时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合格服务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3投标时,《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主体应为投标人和该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否则视为无效;查询近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1.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5投标人需提交本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查询结果(查询结果提交网页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投标专用章),并提供书面声明承诺提供的企业信用信息真实有效企业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从招标(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采购)截止时间内。未提供或未如实提供的作为否决投标处理;
2、特定资格条件:
2.1具有政府相关部门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流程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2月7日17时30分00秒至2017年12月15日17时30分00秒购买招标文件,过期无法购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