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招标管理 » 正文

包头供电局2017年基建处达茂旗城东、北梁北滨110千伏输变电工程设备招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2-13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次数:4
核心提示:一、项目编号:0730-176012NM0176二、招标条件 包头供电局2017年基建处达茂旗城东、北梁北滨110千伏输变电工程设备招标采购项目

 一、项目编号:0730-176012NM0176

二、招标条件
   包头供电局2017年基建处达茂旗城东、北梁北滨110千伏输变电工程设备招标采购项目已由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内发改能源字[2017]341号、包发改审批字[2016]182号批准,招标人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包头供电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以及国家相应的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的投标人踊跃参加投标。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包头供电局2017年基建处达茂旗城东、北梁北滨110千伏输变电工程设备招标采购项目;
2.招标范围:电取暖设备;详见采购需求一览表 【附件一】
   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4.资金来源: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自有资金及中央预算资金及企业自筹,其余资金银行贷款
5.供货地点:需方指定地点
6.供货时间:需方指定时间
7.项目计划投资总额:129160元
   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具体内容和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相关规定。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专用):详见采购需求一览表(附件一)
投标人资格要求(通用):如下:
4.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须具备相应项目的履约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完成的能力。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投标人本企业所拥有的权利权益。
4.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且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企业如有信息变更,需有工商局变更说明;
4.3.投标人应有良好的商业信用:有效期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或(网上下载的查询结果告知函或检察机关现场出具的书面告知函)(有效期是指自《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且显示近一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
4.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以上法人,或投标人和投标人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4.5.投标人近年(2014年-至今)未因发生过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质量事故及重大合同纠纷被国家或者地方公开通报/披露取消投标资格,并且目前不处于处罚期内;
4.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所要求的条件必须同时满足,有意投标的单位均可参加。
五、投标报名及资格审查
   1.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2月07日至2017年12月13日,每个工作日上午 9:00 至 11:30 ,下午 14:30至 17:00 (北京时间,下同)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扫一扫快速入网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经营性网站备案信息 可信网络认证 投诉热线:131266148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