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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广东省分行广州地区大堂引导外包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2-13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次数:4
核心提示:受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的委托,对中国银行广东省分行广州地区大堂引导外包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

 受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的委托,对中国银行广东省分行广州地区大堂引导外包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0692-176C02560225
1.广州地区大堂引导外包项目服务,即营业网点(含理财中心)的非柜台服务,从客户进入营业大堂开始,就提供客户接待、引导、业务办理咨询、大堂秩序维护及环境整理工作。
2.服务期:一年
3.所需服务人数:187人
五、报价人资格条件:
1.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100万元。
2.公司注册地在广东省或公司在广东省设有分支机构。
3.报名截止时间前近三年具有商业银行业务外包(劳务承揽)项目实施案例。
除此之外,供应商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1.依法注册成立、具有独立运作能力(包括运营、财务、组织、管理、市场等状况)并能够承担法律责任的企事业单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报名截止时间前3年内经营活动中未出现违规违法等不良记录。
3.提供的产品或服务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及我行要求。
4.愿意且有能力为我行提供产品或服务,并接受我行的监督管理。
5.具有签订及履行合同的能力和信誉。
6.未被纳入我行供应商黑名单(已解除黑名单处罚的除外)。
7.报名截止时间前5年内未曾与我行发生采购及其他诉讼方面的法律纠纷。
8.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9.不得将本项目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或分包。
10.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由其控股的子公司,不得同时报名参加本项目。
11.供应商应主动披露其与我行人员利益关系,对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供应商,我行保留不接受其参与本项目的权利:
 (1)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主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拟派项目团队人员曾经与中国银行广东省分行(含辖属分支机构)存在劳动关系;
 (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主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拟派项目团队人员与中国银行广东省分行采购相关部门(广州发展管理部、荔湾支行、财务管理部)管理层成员或利益关联人员有夫妻、直系血亲关系。
12. 已登记报名并购买了谈判文件。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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