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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涵小区三期H地块(限价商品房)项目勘察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2-14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次数:5
核心提示:本 金涵小区三期H地块(限价商品房)项目勘察 已由宁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宁发改审批〔2014〕15号、宁发改审批函〔2015〕17号

 本 金涵小区三期H地块(限价商品房)项目勘察 已由宁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宁发改审批〔2014〕15号、宁发改审批函〔2015〕17号文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建新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宁德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委托招标人为福建新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宁德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勘察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金涵小区三期H地块(限价商品房)项目勘察;
2.2. 建设地点:宁德市 ;
2.3. 工程建设规模:根据设计要求,地质勘察布孔72个,按34m/孔的深度,220元/m,估算造价约54万元(最终勘察费以实际钻孔深度为准进行结算);
2.4. 招标范围和内容:为满足设计和规范所要求的工程详细勘察、全部勘察报告和资料,以及工程施工所需要的配合服务,包括收集资料,现场踏勘,根据设计要求制订勘察纲要,进行测绘、勘探、取样、试验、测试等勘察作业,编制工程勘察文件,与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配合服务等内容;
2.6. 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工程开工时间待定,工程建设周期待定;
2.7. 勘察周期:30日历日内完成详细勘察并提交勘察报告。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类乙级及以上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3.2投标人拟担任本的勘察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
3.3根据(闽建〔2013〕6号)文规定非我省注册的勘察单位参加投标的,应在我省设有与承担相适应的土工实验室和技术人员,以保证勘察结果的真实、准确和可靠。未在我省设立土工试验室的省外勘察单位,与我省具有通过计量认证土工实验室的勘察单位签订了不低于二年期限的合作协议后,方可参加投标;
4.2. 本采用电子招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2月7日08时00分至2017年12月11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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