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广东粤电航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对广东粤电航运有限公司“粤电1轮”2018年特检厂修工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详情请参见招标文件。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 本项目投标邀请及招标文件中所有时间均为24小时制北京时间,所有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元,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为准(特别注明除外)。
二、 项目编号:0724-1700C08N4505
三、 项目名称:广东粤电航运有限公司“粤电1轮”2018年特检厂修工程
四、 项目类型:服务类
五、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
数量
完成期
最高投标限价
“粤电1轮”2018年特检厂修工程,包括:甲板、轮机、电气等修理服务内容。
一艘
自船舶进厂检修之日起至交工验收合格之日止预估标准工期为30个日历天,投标人根据工程量和各自生产情况报修理天数,响应坞期
人民币416万元
备注:招标详细内容、要求及执行标准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六、 投标人资格:
1. 投标人应是响应招标要求、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事业法人,营业范围涵盖本项目招标内容,并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 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4. 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
5. 具有船舶修理技术条件【提供①投标人具有的适合本项目船舶的修理坞(总长225米,型宽32.24米)的证明材料,具体参数详见用户需求书;②投标人具有的适合本项目船舶修理的可靠泊码头的证明材料,具体参数详见用户需求书;③至少两项70000吨级或以上业绩(业绩证明可以是合同、完工证明、竣工证明复印件的任何一项)】;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2.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7年12月6日至12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