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热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上市筹建选择中介机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长春市热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
2.磋商内容及预算
2.1 磋商内容:共分八个标段。
(1)第一标段:长热集团保荐人及全球协调人。
(2)第二标段:长热集团上市企业境内律师事务所。
(3)第三标段:长热集团上市会计师事务所。
(4)第四标段:长热集团上市内控咨询机构。
(5)第五标段:长热集团上市保荐人境内律师事务所。
(6)第六标段:长热集团上市保荐人境外律师事务所。
(7)第七标段:长热集团上市评估顾问。
(8)第八标段:长热集团上市企业境外律师事务所。
2.2 预算金额:以竞争性磋商文件为准。
(1)第一标段:约60万(美金)
(2)第二标段:约180万元(人民币)
(3)第三标段:约450万元(人民币)
(4)第四标段:约80万元(人民币)
(5)第五标段:约100万元(人民币)
(6)第六标段:约100万(美金)
(7)第七标段:约150万元(人民币)
(8)第八标段:约65万(美金)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第一标段:长热集团保荐人及全球协调人资格要求:
(1)具有与香港保荐上市、发行、承销相关的证券从业资格许可及相关业务资质;
(2)具有提供H股(香港上市)保荐承销资格平台和A股(国内上市)保荐承销资格平台;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且近10年在香港投行业务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无重大司法及证券监管处罚;
(4)在上市项目上具备丰富经验,最近2年至少具有2家中国公用事业企业香港上市项目经验;
(5)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二标段:长热集团上市企业境内律师事务所资格要求:
(1)投标人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
(2)投标人成立时间不少于20(含)年,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相应执业许可证书。
(3)投标人及其指定的律师无执业违法违规记录;
(4)投标人应成功经办过不少于35家企业的H股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项目;
(5)具有为大型国有企业H股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提供专项法律服务的经验与案例;
(6)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未受过中国及香港证监会及交易所处罚。
第三标段:长热集团上市会计师事务所资格要求:
(1)投标人系具有相当规模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
(2)拥有国有企业香港上市审计经验;
(3)拥有香港注册会计师资格,可以签署香港会计师的会计报告;
(4)在境内、外设有分支机构;
(5)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四标段:长热集团上市内控咨询机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成立且具有相当规模的内控咨询公司和机构;
(2)拥有国有企业香港上市和国内上市内控咨询经验;
(3)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五标段:长热集团上市保荐人境内律师事务所资格要求:
(1)投标人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
(2)投标人成立时间不少于10(含)年,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相应执业许可证书。
(3)投标人及其指定的律师无执业违法违规记录;
(4)投标人应成功经办过企业的H股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项目;
(5)具有为大型国有企业提供专项法律服务的经验与案例;
(6)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未受过中国及香港证监会及交易所处罚。
第六标段:长热集团上市保荐人境外律师事务所资格要求:
(1)投标人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合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
(2)投标人成立时间不少于20(含)年,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者相应的执业许可证书。
(3)投标人及其指定的律师无执业违法违规记录;
(4)投标人应成功经办过不少于35家企业的H股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项目;
(5)具有为境内企业H股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提供专项法律服务的经验与案例;
(6)在境内、外设有分支机构;
(7)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七标段:长热集团上市评估顾问资格要求:
(1)投标人系具有相当规模的大型资产评估机构;
(2)拥有国有企业首次上市评估的经验;
(3)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八标段:长热集团上市企业境外律师事务所资格要求:
(1)投标人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合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
(2)投标人成立时间不少于10(含)年,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者相应的执业许可证书。
(3)投标人及其指定的律师无执业违法违规记录;
(4)投标人应成功经办过不少于30家企业的境外上市项目;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2月8日至2017年12月1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