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
1.1 项目单位:庆阳新庄煤业有限公司新庄煤矿
1.3 工程名称:新庄矿井副井工业场区生活污水处理站EPC总承包工程
1.4 建设地点:甘肃省宁县新庄镇新庄煤矿
1.5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招标范围
新庄矿井副井工业场区生活污水处理站EPC总承包工程,生活污水站设计处理规模100m³/h(2000m³/天),包括全部给定工艺流程等全系统的工程设计、设备及材料供货、土建、安装、调试、全套在线监测系统、技术服务、人员培训、性能考核、试验、检验、售后服务,同时提供技术资料及技术服务,负责设备安装、运行调试,直至水处理站整体工艺验收合格。通过地方环保等相关部门整体验收,提交省内有资质单位出据的水质检测报告。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新庄矿井副井厂区生活水处理站总承包工程(EPC)包工包料总包方式,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3.2 投标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3 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省建设厅及以上部门颁发的环境工程专业设计(包括水污染防治)甲级资质、环境工程专业总承包(包括水污染防治)一级施工资质,具有合格的企业安全生产证书。
3.4 拟派任项目经理需同时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和安全资格证书项,且具有两项及以上同类工程的施工经历证明。
3.5 派任项目技术负责人(工程师)需同时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2项及以上同类工程的技术负责人业绩证明。
3.6 投标的核心设备必须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此项目的授权书。
3.7 财务要求:最近三年的财务状况良好。
3.8 信誉要求:企业信誉良好,近三年无工程合同诉讼及不良施工记录。
3.9 投标时要提供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和拟派任项目经理在投标单位的身份证明和社会保险缴费证明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通过电子招投标模块进行投标人注册、报名、下载文件、网上投标、澄清等工作
4.4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7年12月14日9:00起至2017年12月20日17:00止(法定节假日除外), 登陆上传投标报名文件(含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业绩合同(至少包含合同封面、合同主要内容、合同签字页)等相关资料的扫描件,制作成一个WORD文件);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4.5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4.5.1报名审核通过后,合格的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4.5.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4.5.5招标文件费:1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