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平泉县城乡垃圾一体化集中处理项目已由 平泉县发展改革局 平发改投资核字【2013】23号批准建设;以2014-001号文件核准招标,并在平泉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备案,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平泉县美之源保洁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一标段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平泉县城乡垃圾一体化集中处理项目二标段施工
2.2建设地点:平泉市柳溪镇、七家岱乡
2.3建设规模:单个建筑面积177.6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55.32平方米,主要是建设平泉县城乡垃圾一体化集中处理项目2座(柳溪镇、七家岱乡)新建垃圾转运站。
2.4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2.5资金落实情况:全部落实
2.6计划工期:7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8 年04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 2018 年06月23日
2.7招标范围:完成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派入项目的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证件(建安C本)。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检察-院开具的《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投标人,不得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2月15日9时00分至2017年12月21日17时00分内登录“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dlztb.com)、平泉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http://pq.ggzyjyw.com/) 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概不负责。
8.本工程招标小组成员名单及职称:
金锋(建设单位代表)、姜婷婷(高级工程师,招标小组负责人)、冯国宁(工程师,招标小组成员)、王国卿(工程师,招标小组成员)、徐佩世(工程师,招标小组成员)、李朝聚(工程师,招标小组成员)。
9.联系方式
招标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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