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名县城重点滨水地区景观工程四标段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大名县城重点滨水地区景观工程四标段监理招标已由大名县发展改革局 以大发改(2016)16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大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大名县城重点滨水地区景观工程四标段监理;
2.2 建设地点:大名县鼎鼎环岛-南二环段;
2.3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绿化工程、硬化工程、景观工程、土方工程、灌溉工程等监理;
2.4 标段划分:本共划分为 1 个标段;
2.5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监理周期:监理合同自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缺陷责任期满。
2.6 质量标准: 合格;
2.7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全过程监理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的基本条件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条件。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资质,拟派驻本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全国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专业)资格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须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 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此项目严禁分包转包。
4.招标文件下载:2017年12月15日08:30至2017年12月21日17:30止
4.1招标文件费:300元整。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 1月 10 日09 时00分,地点为大名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同时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联系方式
招标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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