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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航空有限公司2018-2019年外场车辆定点加油采购项目(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2-21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次数:1
核心提示:受汕头航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对汕头航空有限公司2018-2019年外场车辆定点加油采购项目(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

 受汕头航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对汕头航空有限公司2018-2019年外场车辆定点加油采购项目(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JXCGZB12150956
二、采购项目名称:汕头航空有限公司2018-2019年外场车辆定点加油采购项目(第二次)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1720000元
四、项目内容及要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采购内容:车辆定点加油(0#柴油、92#汽油及95#汽油)。
2.服务期:2年。
3.投标人应对项目所有的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五、投标人资格:
1. 投标人必须具有《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或《成品油批发经营批准证书》;
2. 投标人必须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3.投标人报名时须持有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当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根据汕检会【2013】1号文规定,查询对象包括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告知函落款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报名截止前开具有效,查询期限为近三年,有效期内的告知函有效,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需提供),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予报名;
4.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由二个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组成;(2)联合体需明确双方责任并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任一方不能再与其他人组成另一联合体或独立申请本项目的投标;(3)联合体协议书见招标公告附件。
请投标人代表携带投标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法人代表证明书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五、投标人资格”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联合体协议书原件(若以联合体投标)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核对)。
六、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17年12月18日起至2017年12月22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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