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太原天然气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太原天然气有限公司用户委托燃气工程薄壁不锈钢管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具有相应资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情况:
1、项目名称:太原天然气有限公司用户委托燃气工程薄壁不锈钢管采购
2、招标编号:FGSX-DLH-20171201
3、批复文号:太煤化计字[2016]631号
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二、采购内容及招标要求:
1、采购内容:太原天然气有限公司用户委托燃气工程薄壁不锈钢管采购项目,包含薄壁不锈钢管(防腐镀膜)、薄壁不锈钢管等管材及管件采购,涉及管径DN15-DN80,执行标注为GB/T12771-2008,材质为304不锈钢,连接方式为环压连接(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交货期:收到采购方通知后48小时内供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
3、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
三、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四、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经制造商唯一授权的代理商,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管材、管件的生产或销售,且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对本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充足的保障;
2、投标产品的制造商须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管道元件);
3、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有效期内国家授权的检验机构的型式检验报告(管材、管件);
4、投标人须具备成熟的供货能力及供货业绩:近三年(2014年12月至今)在燃气企业有同类项目的供货业绩;
5、不锈钢原材料须为宝钢、太钢等国有钢厂生产且须提供钢厂供货协议或以往的供货合同(签订日期为近两年2015年12月至今);
6、投标人在全国企业(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不得存在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被吊销(撤销、注销、收缴)相应资质(许可、认证)类证书,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并在处罚期限内,或存在其它影响投标及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中不得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7、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须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9、本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人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贰套(装订成册):
营业执照(副本)、制造商授权书(仅限代理商投标的提供)、投标产品制造商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管道元件)、管材及管件型式检验报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应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只提供复印件)、投标产品的制造商与国有大型钢厂的原材料供应合作证明、检查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告知函”、投标人在国家工商总局(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查询截图(截图打印并加盖公章)、投标人近三年承担的同类项目业绩证明文件(近3年指2014年12月至今,以合同书为准,签订日期须在近三年内)。
备注:投标人须对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七、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时 间:2017年12月18日—2017年12月22日(北京时间8:00-12:00,13:00-17:00,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