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预审公告
本石家庄市鹿泉区职业教育中心教学楼工程已由河北鹿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鹿开审{2017}4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石家庄市鹿泉区职业教育中心,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及中央产教融合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公告如下:
1.工程概况:石家庄市鹿泉区职业教育中心教学楼工程施工,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教学楼一栋,地下一层,地上五层;
2.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石家庄市鹿泉区
3.项目性质:施工招标
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含全部内容
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6.计划工期:270日历天
7.质量标准:合格
8.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9. 合同估算价:21523951.00元
10.投标人资格要求:
10.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10.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10.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下载须知
11.1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11.2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及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12月21日上午9:00分至2018年1月4日上午9:00分。
11.3下载地点及方式:《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上自由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及招标文件,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潜在投标人如未从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11.4资格预审文件售价200元/份/标段,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份/标段,由投标人在开标时交至招标代理机构。
11.5考虑到项目的特殊性,对施工单位各个方面要求比较高,特此采用资格预审方式。本次资格预审拟采用有限数量制。
12.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招 标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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