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人为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物资供应中心),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玻璃钢瓦、玻璃钢脊瓦、玻璃钢平板使用单位为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本部(济宁区域)及兖煤菏泽能化有限公司赵楼煤矿(郓城县)及万福煤矿(巨野县)。
名称: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物资供应中心)2018年度玻璃钢瓦、玻璃钢脊瓦、玻璃钢平板采购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SDYK2017C267P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的建设地点为: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本部(济宁区域)及兖煤菏泽能化有限公司赵楼煤矿(郓城县)及万福煤矿(巨野县)。
2、招标货物的范围:本次招标为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物资供应中心)2018年度玻璃钢瓦、玻璃钢脊瓦、玻璃钢平板采购,共计9个品种,2018年度拟采购数量约为10650平方。(最终以实际、有效使用量作为结算数量)。投标报价包含货物的供货、检验、包装、运输、装卸、售后服务、税费(税率17%)等所有费用。(具体参数及要求等详见采购技术及商务要求)。
序号 材料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含17%税) (元/平方) 总价(含17%税)(元)
1 玻璃钢瓦 4mm ㎡ 800
2 玻璃钢瓦 3mm ㎡ 600
3 玻璃钢瓦 2.5mm ㎡ 150
4 玻璃钢瓦 2mm ㎡ 600
5 玻璃钢瓦 1.5mm ㎡ 600
6 玻璃钢瓦 1mm ㎡ 600
7 玻璃钢脊瓦 4mm ㎡ 300
8 玻璃钢平板 2mm ㎡ 3000
9 玻璃钢平板 1mm ㎡ 4000
备注:投标人严格按照采购清单分项填报到货落地含税单价及预估数量的总价进行报价。明细报价不得缺项、漏项,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3、价格调整:当市场原材料价格上下波动5%(含5%)内,中标价格不予调整。超出这个范围后,招标人和中标人根据市场行情谈判确定价格。
4、交 货 期:合同签订后,根据月度需求量分批次供货,具体交货时间、交货批次及数量按照招标人或使用方通知为准。
5、交货方式:落地交货。
6、交货地点: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本部(济宁区域)菏泽赵楼矿(郓城县)及万福矿(巨野县)。
7、运输方式为:运输方式由出卖方自行选择,运输过程中费用及损失及卸车费等由出卖人承担。
3、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 2017年12月20日 08:00
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 2017年12月24日 18: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