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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丰县公-安局关于“一村一警”电动巡逻车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2-22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次数:6
核心提示:受宝丰县公-安局的委托,就宝丰县公-安局关于一村一警电动巡逻车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报名并参加投标

 受宝丰县公-安局的委托,就宝丰县公-安局关于“一村一警”电动巡逻车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报名并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及编号
1.1项目名称:宝丰县公-安局关于“一村一警”电动巡逻车采购项目
1.2采购编号:BFZC2017-AG-44
2、项目简要说明
2.2采购内容:采购一批电动巡逻车和电动巡逻自行车,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2.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加,,预算资金约159.4万元
2.4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2.5交货期:15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供应商需具备有效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3供应商需具备税务登记证副本及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企业纳税记录证明文件(银行回执单或税务机构加盖公章的回执);
3.4供应商需具备社保登记证及近六个月内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记录证明文件(银行回执单或社保机构加盖公章的回执)
3.5投标人需提供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符合豫检【2015】7号文件规定),应当针对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进行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3.6投标人需提供无虚假资料承诺书:投标人应保证其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报名资料如有虚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投标资格,且承担相应后果,承诺书须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7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有不良记录报名无效,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查询范围在近三年,查询日期应在本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否则无效)
4.1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17年12月20-- 2017年12月26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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