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天津于家堡城市资源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供应商。
2.1 项目概况:第二批城市运管车辆和设备采购项目(湿洗功能小型扫路车),购置8台湿洗功能小型扫路车。
2.2 设备交货地点: 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心商务区 (甲方指定地点) 。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第二批城市运管车辆和设备采购项目(湿洗功能小型扫路车),购置8台。工作装置采用汽油发动机,排放达到国V标准,外形宽度小于1.6m,中置大两盘刷-后置吸嘴结构,聚乙烯材质水箱,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资质:1.投标人需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2、代理商具有投标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书3、所投整车必须由国家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出具的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3C认证)证书。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方式
5.1本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7年 12 月 25 日16 时00分(北京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