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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珠海市区至珠海机场城际轨道交通工程横琴至珠海机场段(含金海公路大桥代建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2-22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次数:7
核心提示:1.1新建珠海市区至珠海机场城际轨道交通项目横琴至珠海机场段(简称城际铁路)已由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1.1新建珠海市区至珠海机场城际轨道交通项目横琴至珠海机场段(简称“城际铁路”)已由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珠海市区至珠海机场城际轨道交通工程横琴至珠海机场段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粤发改交通函〔2017〕2570号)、《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珠海市区至珠海机场城际轨道交通工程横琴至珠海机场段初步设计的批复》(粤发改交通函〔2017〕341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东广珠城际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资本金为总投资的50%,由广东省铁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珠海市出资,其余资金申请银行贷款。

1.2根据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金海大桥共建段委托代建有关事项的函》(珠府函〔2016〕293号)、《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珠海市金海公路大桥公铁合建并行段工程初步设计的审查意见》(粤交基函〔2017〕1513号)及《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珠海市区至珠海机场城际轨道交通工程横琴至珠海机场段初步设计的批复》(粤发改交通函〔2017〕3418号),与珠海市区至珠海机场城际轨道交通项目横琴至珠海机场段金海特大桥合建的高速公路金海大桥(简称“金海公路大桥代建工程”)由广东广珠城际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代为建设,项目业主单位由珠海市政府相关部门通过招标方式另行确定。项目资本金为公路投资的32.24%,由珠海市自筹解决。
上述项目(简称“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广东广珠城际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招标人现对新建珠海市区至珠海机场城际轨道交通项目横琴至珠海机场段(含金海公路大桥代建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珠海市区至珠海机场城际轨道交通工程横琴至珠海机场段起于横琴长隆拱横段终点,向西北穿越大横琴山至北侧,设井湾站,跨越环岛西路后与珠海市金海公路大桥工程合建公铁金海大桥,跨磨刀门水道,在鹤州南围垦区设鹤州南站,再跨白藤河水道后,沿机场路东南侧在机场路与X590交叉处设三灶东高架站,再以地下敷设方式向西至本线终点珠海机场站。横琴至机场段线路长度22.8km,正线桥梁共3座11.88km,隧道共4座10.071km,全线正线桥隧比96.28%。沿线设车站4座,分别为井湾、鹤洲南站、三灶东、珠海机场站,其中井湾、鹤洲南站、三灶东为高架站,珠海机场为地下站。
(2)金海公路大桥代建工程在左幅下穿城际铁路后,左右幅一直与城际铁路工程金海特大桥并行,直至跨过白藤河后分离。为加快金海公铁大桥的建设,避免金海公路大桥和铁路特大桥的交叉施工、施工工序制约、临建设施重复投资等问题,金海公路大桥的左幅44~182号墩(ZK9+236.075~ZK16+291.375)、路线长7.055km,右幅34~174号墩(YK8+911.365~YK16+010.165),路线长7.099km及B匝道桥第1、2联(长约198米)范围内的公路大桥与金海铁路特大桥须共同设计,同步建设,委托招标人一并建设管理。
(3)本项目总投资估算约96.93亿元,其中:城际铁路部分约71.40亿元,金海公路大桥代建部分约25.53亿元。
2.2 主要技术标准
桥梁设计汽车荷载:公路I级;
车道数:双向六车道。
2.3 计划工期:60个月。
2.4 招标范围:
新建珠海市区至珠海机场城际轨道交通工程横琴至珠海机场段全部工程施工监理,包括征地拆迁(含三电及管线迁改、道路改移等工程)、路基、桥涵、隧道及明洞、轨道、通信信号及信息、电力及牵引供电、房屋、其他运营生产设备及建筑物、大型临时设施和过渡工程、配合辅助工程等所有工程项目施工监理。金海公路大桥代建工程范围内的土建工程、路面工程、交通设施、机电工程、临时工程等全部工程施工监理工作。相关人防工程、环水保、爆破工程监理,以及协助建设单位做好项目开工准备工作、竣工验收工作和按铁路、公路行业主管部门现行规定应纳入监理范围的其他内容。
2.5 标段划分:划分为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3.2 资质要求:
投标人同时具有以下两项资质: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铁路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②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处于有效期内的公路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公路工程专业特殊独立大桥专项监理资质。
具有公路工程监理资质的投标人须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网站中的“公路工程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中(以下简称“名录”),且投标人名称与“名录”应相符。
3.3财务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2014年度至2016年度)年平均营业收入不少于6000万元。
3.4业绩要求:
投标人2013年1月~ 2018年1月(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五年)承担过或正在承担2项铁路客运专线或城际或城市轨道工程施工监理项目。
3.5信誉要求
(1)投标人2015年1月~ 2018年1月(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三年)投标人无任何违法和重大违约行为,监理工程无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2)投标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6 行贿犯罪情况
投标人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在2017年1月~ 2018年1月(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1年内)无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
3.7其他要求
投标人同时具有认证机构认证的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1 请投标人于2017年12月19日至2017年12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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