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云南中石油慧能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对“蒙自文山输气管道工程涉路高速穿越安全评价报告编制”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有意愿、具备合格资格的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项目名称:蒙自文山输气管道工程涉路高速穿越安全评价报告编制。
1.2 项目概况:本工程起自云南天然气支线管道红河支线蒙自末站,止于文山末站,沿线途经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蒙自市和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文山市。线路全长121km,管径D273.1mm,设计压力6.3MPa,设计输量为1.65×108m3/a。沿线设置蒙自末站(在红河支线蒙自末站内新增交接计量、发球等装置)、文山末站,线路阀室6 座。沿线高速公路穿越7处,铁路穿越4处,无河流大中型穿越。
1.3 资金来源:招标人自集,已到位。
1.4 招标范围:蒙自文山输气管道工程涉路高速穿越安全评价报告编制项目;根据国家及行业现行的法律、法规及相关安全评价规范的要求,编制《蒙自文山输气管道工程涉路高速穿越安全评价报告》。服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工程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分析、收集资料、现场踏勘,并编制安全评价报告,组织安全评价报告的专家评审。
1.5 服务周期: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本项目的安全评价报告编制,并顺利通过专家评审。
1.6 质量要求:安全评价报告的编制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和招标人的要求,并顺利通过行业相关部门的审查或备案。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
2.2. 投标人须具有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安全评价机构甲级资质(专业须包含公路或管道运输业);
2.3. 投标人2014年10月至今须具有1项国内高速公路项目安全评价类似业绩;
2.4.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2014年10月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没有处于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
2.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2.6. 按照(高检会[2015]3号)规定,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人提供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档案的查询结果文件。
2.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有意向的单位请于2017年12月18日至2017年12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