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滨海新区西外环高速公路(津汉高速-海景大道)工程已由原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以《关于滨海新区西外环高速公路(津汉高速-海景大道)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市政公路管理计【2010】341号及《关于滨海新区西外环高速公路(津汉高速-海景大道)工程设计变更的批复》市政公路管理计【2012】637号予以初设批复,项目业主为天津滨海新区高速公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及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35%,贷款65%,招标人为天津滨海新区高速公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13-14标段交、竣工验收检测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滨海新区西外环高速公路全线37.7公里,包括6座互通式立交,5座分离式立交,全线共设特大桥2座,大桥3座,中桥4座;主线收费站1处,匝道收费站4处,服务区1处。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为两个标段:
1标段
主要服务内容应按照《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交公路发2010年65号)、等有关试验检测标准、规范、规程对西外环高速13-14标段(K28+500-K37+629)范围内路基、路面工程、桥梁工程(混凝土结构、集料、基桩、钢筋(含接头)、水泥、水泥混凝土、砂浆、水、外加剂、无机结合料稳定材料)等进行试验检测,并提交交、竣工检测报告。
2标段
主要服务内容应按照《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交公路发2010年65号)、等有关试验检测标准、规范、规程对西外环高速13-14标段(K28+500-K37+629)范围内的交通安全设施进行试验检测,并提交交、竣工检测报告。
具体服务要求如下:
1、根据发包人委托,按照相关规范规定,配备人员、设备及车辆,到施工现场被检主要材料堆放地抽样、试验,或对主要构件等进行质量检测,相关费用已含在报价中。
2、对试验检测机构提供的标准试验结果进行复验。在施工中,根据发包人的要求,对试验检测记过的检测数据和监理试验室的抽检数据,按照检验标准要求进行抽样检查,相关费用已含在报价中。
3、试验检测机构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做好试验设备的保养、标定工作。
4、试验检测机构按照发包人已建设试验信息管理系统要求,及时接入数据端口并保证日常检测数据及时传入发包方终端。相关费用已含在报价中。
5、试验检测机构有义务对检测报告进行解释,并提供书面文件,相关费用已含在报价中。
6、根据发包人要求,参加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并出具相关试验检测报告。
7、根据发包人要求,发布全线质量抽查月报。
8、根据发包人的要求,负责对本项目的施工单位试验室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工作指导、管理和考核,相关费用已含在报价中。
9、配合发包人,监督管理入围试验室,并提供专家服务,相关费用已含在报价中。
2.3 计划服务周期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滨海新区西外环高速公路(津汉高速-海景大道)工程全线通过交、竣工验收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质要求:
1标段: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具有省级或以上交通质量监督机构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公路工程综合乙级或以上资质,且具有省级或以上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近五年内至少完成过一项高速公路工程交工或竣工验收检测(含路基、路面工程、桥梁工程)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
2标段: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交通运输部工程质量监督机构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交通工程专项资质且具有省级或以上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近五年内至少完成过一项高速公路工程交、竣工验收检测(含交通安全设施)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
3.2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2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2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2个标。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2月14日至2017年12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