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TQGGGC2017-GKZB-FJ-SG023
1. 招标条件
本太仆寺旗公-安消防大队消防站及室内体能训练馆建设项目配套附属工程已由锡发改投批字【2017】33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锡林郭勒盟公-安消防支队太仆寺旗大队,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锡林郭勒盟公-安消防支队太仆寺旗大队的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太仆寺旗公-安消防大队消防站及室内体能训练馆建设项目配套附属工程;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3施工地点:太仆寺旗宝昌镇南部新区;
2.4建设规模:太仆寺旗公-安消防大队消防站及室内体能训练馆建设项目配套附属工程;
2.5总投资金额:约560万元
2.6计划工期:2018年1月20日至2018年7月20日,共计182日历天;
2.7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资质要求:
投标人为独立法人资格,但须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项目实施能力;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施工企业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为本企业注册的房屋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证;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由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5本次招标对于投标人的技术、标准、信誉、投标承诺等详见招标文件。
3.6投标人还必须满足以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资格审查
4.1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2资格后审资料: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若企业办理三证合一后,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即可)、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开户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明、被委托人身份证明、注册建造师(拟派项目经理)及五大员证(安全员、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注册建造师和五大员的社保证明和劳动雇佣合同、且建造师及安全员须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证书。
4.3投标单位在锡林郭勒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完成报名后下载的投标企业报名表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后携带至开标现场。
5. 投标报名
5.1报名时间:2017年12月20日至2017年12月26日,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