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内容:
序号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标书售价(元) |
1 |
CHDTDZ194/17-QT-0101 |
2018年全厂设备维护 |
900 |
对全厂燃气轮机、余热锅炉、汽轮机等设备及辅助设施进行维护
五、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工程名称:天津华电福源热电有限公司2018年全厂设备维护。
2、本期规模:2套E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
3、建设地址:天津市武清开发区浩源道93号。
(二)项目进展情况、准备工作情况概述(项目进度情况)
本项目技术规范书已完成编制、审查,现已具备招标条件。
六、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请提供合格资格审查资料。
七、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合格的投标人应在技术、商务、财务和组织等方面具有全面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通用资质条件
1.1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力。
1.2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设备性能保证和质量保证体系,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1.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4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1.5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
1.6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1.7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1.8投标人近五年所供设备无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发生。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1.9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或代理投标。
2、专项资质条件
2.1 必须具备火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电力检修或电力维护或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业务,或具有200MW及以上机组且具备检修能力的发电企业(营业执照必须载明为发电企业,必须提供上级主管单位出具的证明本企业“具有200MW及以上机组且具备检修能力”的证明材料原件(必须上级主管单位的负责人签字并盖公章))”;上述资质应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2.2 近3年来至少完成1项与本合同标的相似及以上等级项目(2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的主体(指汽机、锅炉、电气等系统)维护业绩,且合同额不少于100万元)的维护业绩。
备注:提供的所有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间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业绩证明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含合同封面、供货范围、合同签字盖章页、技术协议主要系统参数页、联系方式等)及投运(专项资质条件中有要求的)证明,必要时须提供原件;如发现虚假业绩,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八、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与时间:
时间:2017年12月22日~12月27日1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