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招标范围、交货时间及交货地点
招标范围:包头煤化工电站超滤膜采购,过滤装置(国产)-通用2套。
交货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区哈林格尔镇(滨河路河西生态化工基地1号);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0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能力,能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
(2)投标人应为标的物的制造商,具有设计、制造、技术支持、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注册资本不少于5000万元。
(3)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涉及重大诉讼案件。
(5)投标人所投产品为内压式超滤膜,超滤膜丝为进口原材料,材质:聚砜或聚醚砜(需提供原材料采购合同证明)。具有5项工业水处理量600t/h以上,超滤膜连续使用3年以上(2014年11月1日前投用)的业绩。业绩证明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资料:最终用户出具的业绩使用证明文件、供货合同复印件、若合同文本中无法体现业绩要求的内容,可在使用证明文件中加以说明。
注:投标人应提供上述要求的全部证明材料,并附入投标文件中。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购标;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2月22日至2017年12月28日(公休及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至下午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