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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市城东区市政工程维修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2-23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受西宁市城东区建设局委托,拟对西宁市城东区市政工程维修改造项目(采购项目编号:江苏大洲公招(工程)2017-006)进行国内公开

 受西宁市城东区建设局委托,拟对西宁市城东区市政工程维修改造项目(采购项目编号:江苏大洲公招(工程)2017-006)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予以公告,欢迎潜在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项目名称 西宁市城东区市政工程维修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 江苏大洲公招(工程)2017-006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纪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建造师二级及以上执业资格证、注册证(注册单位应与投标单位一致),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管理机构中的五大员具有有效的岗位证或职称证,需提供个人职工社保证明复印件;
4、财务要求:投标人需提供经有资质的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完整的近三年度(2014年度至2016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扫描(或复印)件应全面、完整、清晰,新成立公司按成立年限提供;
5、业绩要求:近三年内(2014年-2016年)有1项类似工程(项目)业绩,以生效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新成立公司按成立年限提供;
6、信誉要求:有良好的信誉;2014年1月1日至本项目发布招标公告之日止,未因安全、质量、违法违纪问题被国家和青海省政府有关部门禁止、限制投标活动的情形,并在资金、人员、设备、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7、投标人须提供注册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8、省外投标人须提供《省外进青建筑业企业报告登记证书》;
招标文件发售起止时间 2017年12月20日至2017年12月26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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