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受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九师161团委托,为第九师161团11连饮水工程布尔干河--河道整治、景观提升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已经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九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批准文号:师发改发[2017]256号),建设资金为援疆资金。现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取具有合格资质的法人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的建设地点: 161团11连布尔干河
2.2工程规模:
(1)修建左岸防洪堤,幽暗防洪堤;
(2)在河道整治基础上景观提升;
(3)修建悬索桥一座,连接布尔干河两岸。
2.3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全部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2.4工期要求:2018年1月16日—2018年11月20日,共计308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具有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2月19日至2017年12月25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00时,下午13:00时至17:00(北京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