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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梅河口市李炉乡蓄水工程勘察设计二标段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2-23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本吉林省梅河口市李炉乡蓄水工程已由梅发改字【2017】2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梅河口市庆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

 本吉林省梅河口市李炉乡蓄水工程已由梅发改字【2017】2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梅河口市庆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二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总占地面积109.072万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景观绿化工程等。
2.2招标范围: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景观方案设计及施工图设计;项目内车行道路、管网方案设计及施工图设计等。
2.3项目地点:本项目位于吉林省梅河口市李炉村一组水泥路以南、南干渠以西、通梅高速公路出口联络道以北、南环路以东。
2.4计划设计周期:150个日完成全部设计内容。
2.5服务承诺目标: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的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近三年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3.2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并具有5年以上设计管理经验。
3.3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4本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外阜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6〕1号文件)。
3.6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包括建筑企业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和在省外的业绩认定详见《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暂行规定》吉建招【2017】6号文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年12 月19日至 2017年12 月25日,每日上午 8:30时至 11:30时,下午 13:30时至 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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