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对2018年度区属直管绿地养护莘庄镇等街镇新增部分养护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 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2) 按照《闵行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管理办法(试行)》(闵府办发[2011]32号)要求,投标人必须提交“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来有无行贿犯罪记录,并出具相关证明;3) 按照《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详见备注);4)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5)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18年度区属直管绿地养护莘庄镇等街镇新增部分养护
2、招标编号:SHXM-12-20171211-1269(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12-17-z84559,12-17-z84560,12-17-z84561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选择有能力的社会供应商积极有效的完成2018年度区属直管绿地养护莘庄镇等街镇新增部分养护服务等相关的服务工作。保证养护期间质量达标、考核通过。本项目预算金额为3041391.25元,投标上限价格为3030809.25元,报价不得超过投标上限价格,否则作为非实质性响应。具体项目内容、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相应规定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