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平江县汨罗江浯口镇河段治理工程已由平江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平发改审[2017]121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招标人为平江县中小河流治理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3 建设规模:堤防加固、浆砌石护坡等(具体内容以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金额约420万元。
2.4 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相应计划工期:本分为1个标段;招标范围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计划工期暂定12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质量验收规范标准达到合格要求。
2.6 其他要求:从工程移交证书写明的工程完工日起一年按相关规范保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必须是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和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了信用档案的单位;
3.3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4本项目对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不作资格要求。
3.5 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无在建项目;
3.6 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
3.7 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获取
4.1 请有意参加的投标人从2017年12月18日~2017年12月22日17时30分止(北京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