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海原县2017年公益性农田水利设施维修养护项目已由海原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海发改发[2017]549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法人为海原县水利水保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项目规模:海原县2017年公益性农田水利设施维修养护项目,本工程包含水库维修、水保坝维修、农田水利工程维修和人饮工程维修,涉及红羊乡、关庄乡、树台乡、史店乡、西安镇、关桥乡、贾塘乡、曹洼乡、海城镇、高崖乡、李俊乡、七营镇、李旺乡、甘城乡、九彩乡、三河镇、郑旗乡、甘盐池共18个乡镇70个行政村。涉及人口15.83万人,改善农田3.64万亩;
2.3、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和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2.5、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必须是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有类似工程业绩,具有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信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外地企业为一级),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拟派安全员须取得安全证书(两证,上岗证及考核证);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2月18日至2017年12月24日(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