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赤厝村东桥公园、厕所、候车亭以及路灯工程已由村委会议纪要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清市江阴镇赤厝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款,招标人为福清市江阴镇赤厝村民委员会,委托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1.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1. 工程建设地点:位于福清市。
1.2. 工程建设规模:招标控制价为923527元。
1.3. 招标范围和内容:赤厝村东桥公园、厕所、候车亭以及路灯工程施工,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1.4. 招标控制价:923527元;
1.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2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无。
1.6. 标段划分(如果有):无。
1.7. 质量要求:符合《城市绿化工程质量验收规程》(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DBJ13-90-2007、建设部备案号J11075-2007)合格标准。
2.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2.1. 本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含有园林绿化经营范围的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2. 投标人拟担任本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绿化专业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负责人应为投标人本企业在岗人员;
备注:
2.2.1根据闽建筑[2014]6号文规定,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若为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的应满足以下要求,否则资格审查按不合格处理。
1)已按规定在2014年2月28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
2)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2.2.2按《关于修订〈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城[2009]157号)的规定,园林绿化专业指(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