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为湖北楚试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东湖地区安保服务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编号:G942-ZQSH-ZB-1719905),招标人为湖北楚试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 项目概况
本项目根据湖北楚试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需要及实际情况,现需对保安及保洁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1.2 招标内容
(1) 服务名称:湖北楚试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保安及保洁服务;
(2) 服务内容:保安服务主要负责办公大楼门岗、巡逻、监控室值机服务,承担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办公大楼及院内(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47号)的安全检查、巡逻守护,大门进出人员、车辆、物品的安全,协助招标人积极做好各项安全防范工作,确保招标人财产、人身安全,杜绝安全事故;
(3) 招标总价:人民币48.50万元(含税);
(4) 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5) 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内(服务期间招标方对服务方进行不定点不定时检查,若服务优良则自动续签一年);
(6) 技术要求:符合国家规定标准,满足招标人要求,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1.3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4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为含税48.5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注册资金1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且经营范围符合本次项目的要求。
2.2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符合2010年1月1日起实施的《保安服务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46号)要求,具备监管部门批准的保安服务相关资质。
2.3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有类似项目(安保服务)的相关业绩证明,应当满足下列要求:2015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的累计合同金额人民币500万元或以上,且有一个单项合同金额200万或以上的业绩。
(1) 需同时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和相关部门确认通过的复印件;
(2) 需同时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和经建设单位确认的验收报告或验收证明的复印件或请款发票或请款发票。
以上两点具备任意一点即可。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名称、标的、金额,签字盖章页等,证明材料资料不全,评委无法确定业绩的不予认可。投标人应做好准备,如需核对合同原件内容,则须在要求时间内及时提供。
2.4 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持注册物业管理师资格证,具有同类管理项目经验服务五年以上、曾担任物业管理负责人两年以上,项目经理须常驻院内。
(2)管理主管:从事物业服务相关工作三年以上、曾担任相关管理主管两年以上(保安主管限男性)。
须提供证明文件要求文件清晰明了,评委不认可的视作无效。
2.5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财务要求:不存在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或破产清算状况,且须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2014、2015、2016年财务审计报告。
2.6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信誉要求:近3年(2014年1月1日至今)未曾在发生严重服务质量问题、无重大违约行为和重大违法记录。要求投标人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
2.9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及发票要求:
(1)对于已换发“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投标人,无需再额外提供税务登记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但须提供在网上税务系统查询能显示其为一般纳税人的页面的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或者提供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对后退还纳税人留存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或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其他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材料。
(2)投标人须承诺根据招标人要求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4.1报名时间: 2017年12月18日08时30分至2017年12月22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