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晋江市农贸市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托,以公开招标的方式对以下项目进行采购,欢迎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CXJJ17319Z
二、项目名称:梅岭综合市场中央空调及通风设备采购
三、招标主要内容: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四、交付期: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后45日内交货、调试完毕(采购人若有需求,中标人需无条件配合),经验收合格交付采购人使用。
五、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所投的货物或服务必须在投标人营业执照允许经营的范围内;
2、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3、投标人须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且在有效期内(落款时间在截止开标时间2个月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原件或复印件(提供复印件的,原件开标时核对);
4、提供良好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6或2017年度的资产负债表),依法缴纳税收(提供相关机构出具的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免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提供相关机构出具的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的相关材料;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名单和有关专业技术设备清单及提供具有一定规模的生产经营场所的证明材料。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须提供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均须注明网址)。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 12 月 14 日起至2017年 12 月 21 日止(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2:00时,下午14:30~17:30时(北京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