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市集宁区清洁能源供暖PPP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已由集发改审(2017)92号、93号、94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乌兰察布市亿嘉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乌兰察布市亿嘉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该项目是中国第一例清洁能源集中供暖PPP项目,项目总投资5.04亿元,项目建设包含普远热源厂—电蓄热房、一号地电房、马莲渠电蓄热房,建成后将为集宁区630万平方米的城镇居民和企事业单位提供集中取暖,其中普远热源厂电房供暖面积将达到500万平方米,位居国内清洁能源单体供暖面积第一位。
2.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2个标段。
一标段:乌兰察布市集宁区清洁能源供暖PPP项目勘察
项目投资:约150万元。
勘察工期: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
二标段:乌兰察布市集宁区清洁能源供暖PPP项目设计
一标段:乌兰察布市集宁区清洁能源供暖PPP项目地质勘查并出具地质勘察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二标段:乌兰察布市集宁区清洁能源供暖PPP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一标段: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含)以上,并在人员资金、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在本企业注册)。
二标段: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乙级](含)以上,并在人员资金、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在本企业注册)。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进行投标。
4.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并具备向招标人提供本次招标的服务能力的。
2.报名时间:2017年12月20日—2017年12月26日(北京时间上8:30-12:00;下午14:30-17:00,节假日休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