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委托,对2018年炼化三剂集中招标(公开,原油脱盐剂)-齐鲁所需原油脱盐剂进行公开招标。框架协议招标执行企业范围:全部企业。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WZ20180110A/B-1003-466-B1
2.项目内容:2018年炼化三剂集中招标(公开,原油脱盐剂)-齐鲁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序号 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原油脱盐剂\原料盐100-150(mgNaCl/L) 单耗30-40(10-6mt/mt) 脱盐50-80% 225.00 吨 包-B1-1003020260502468原油脱盐剂
4.交货期和地点:2019年6月30日、各企业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的法人或三证齐全的其他组织。
5.2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5.3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5.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5.5没有处于因违约、诚信等原因被中国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6.其他资格要求:1.资质审核申请材料真实有效、资料齐全:按要求上传资质审核申请材料,不存在弄虚作假。 2.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取得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3.全部响应招标方要求的技术标准,要求提供质量证明文件。 4.提供生产能力和装备清单加盖企业公章。(提供生产装备清单、图片等) 5.提供原材料采购清单和合格分供方证明。(提供主要原材料采购凭证及发票) 6.提供关键检验设备清单及照片,如外委检验的,请提供委托合同或协议 7.提供近两年国内外同类装置、同类产品的销售或使用业绩(提供销售发票或使用评价报告) 8.能够接受中国石化储物于商的储备条件,提供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运输车辆需符合国家及使用企业当地法律法规要求。 9.近三年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并提供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17年12月20日8:00时至2017年12月26日9:00时(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