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项目已获批准,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一、内容:
6、招标范围:本项目预选承包商贰名,为柳州供电局车辆提供总成大修、专项修理、临时修理、车身喷漆、轮胎更换、一二级维护保养及办理检测检验手续等服务。本次仅适用于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批复的行政办公修理中有关车辆维修项目。
以预计合同金额进行分配,第一中标人约占60%,第二中标人约占40%。
服务期限:框招有效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 在合同履行期内,根据《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物资和招标管理改革实施方案》工作要求,本项目如在网省公司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内,则有效期不超过2018年6月30日。
招标人因管理权限调整丧失采购权时,可提前30日通知中标人终止合同。合同自通知送达中标人之日起终止,双方根据实际采购情况据实结算。
二、投标人资格:
序号 内容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 投标的投标人须获得二类汽车维修经营业务、二类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许可;
3 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等。
4 投标期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 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隐瞒或提供虚假资料等)行为和严重违法、违约记录。
6 企业现状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往工程安全、质量、工期等符合招标人的有关考核要求。
2、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月11日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