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阳县法官镇秦岭原乡景区3座桥梁景观改造工程
(二次)施工招标公告
山阳县法官镇秦岭原乡景区3座桥梁景观改造工程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山阳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源为国家投资与地方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具备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单位均可参加投标。
2.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有兴趣的投标人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单位介绍信、二级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授权委托书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的彩色扫描件一套于2017年12月21日至2017年12月25日每日8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