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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第三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冷却塔新增方形景观水池工程(第二次)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2-24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次数:3
核心提示:1. 招标条件本重庆市第三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冷却塔新增方形景观水池工程,项目招标人为重庆三峰卡万塔环境产业有限公司,建设资

 1. 招标条件

本重庆市第三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冷却塔新增方形景观水池工程,项目招标人为重庆三峰卡万塔环境产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冷却塔新增方形景观水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1.2建设地点:重庆市江津区西湖镇青泊村
2.1.3建设规模:本项目设计规划处理总规模为4500t/d,配置6×750t/d垃圾焚烧处理生产线和厂外取水、净化及管网工程。其中:焚烧采用往复式机械炉排工艺;烟气净化采用组合烟气净化工艺;余热回收选用中温中压系统;配备3台35MW汽轮发电机组和3台500KW沼气发电机组;本项目采用引进德国马丁机械逆推式炉排炉垃圾焚烧和烟气净化处理成套技术实现国产化的设备。
2.2招标范围:
重庆市第三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冷却塔环基外围0.7m深方形景观水池(不包括桩基础,桩基础已经施工完成)。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要求、《工程量清单报价表》、《江津项目冷却塔外水池施工图》。
2.3计划工期:80天。
2.4计价方式:本工程为固定综合单价承包方式,最终结算价以实际工程量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条件、能力和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3业绩:近三年(2014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具有合同金额10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1项。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投标人从2017年12月21日至2017年12月27日每天(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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