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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平区昌崔路(K3+900-K12+590)大修工程第一标段施工三次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2-24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次数:4
核心提示:本昌平区昌崔路(K3+900-K12+590)大修工程已经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昌平公路分局

 本昌平区昌崔路(K3+900-K12+590)大修工程已经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昌平公路分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全额出资,招标人为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昌平公路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因本项目第二次招标过程中,截止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不足3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标进行三次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昌崔路为昌平区境内的一条县道(X033),西起G6辅路西关环岛,东至安四路全长17.2公里。道路等级为一级公路,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大修路段西起水库路(K3+900),东至怀路(K12+590),全长8.69公里。横断面为三幅路型式,机动车道路面宽16-24米,非机动车道路面宽3.5-6米。
本次招标范围为第一标段,起点水库路(K3+900),终点至南丰路(K5+100),全长1.2公里,机动车道宽 16.6 米,机非分隔带宽 2 米,非机动车道宽 5 米,人行步道宽 3 米。路基全宽 36.6 米。本标段含南邵北桥维修工程,中心桩号K4+704,桥梁全场104m。本次工程主要工作内容为:铣刨旧路、路面沥青混凝土再生、更换路缘石、检查井加固处理、桥梁加固等。
施工标招标范围:道路工程、排水工程、桥梁工程及附属工程等。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计划施工工期:2.5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以上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且认证有效。具备近五年(2012年12月1日以来)累计单独完成20公里(含)一级公路同类工程施工业绩,所完成工程竣(交)工验收均达到合格标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投入项目经理(含备选人员)和项目总工(含备选人员)须为非本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且不得在其他项目兼职。
3.2本次招标各标段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已完成网上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7年12月22日至2017年12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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