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采购项目为黑龙江移动2018年-2019年省本部车辆维修项目(二),项目编号:HLYD20170002891,采购人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黑龙江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有意向的潜在应答人(以下简称应答人)可前来应答。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采购内容:
包括车辆维修、保养、工时费、换车辆配件轮胎更换等维修项目,不含内饰购买、内饰清洗及洗车等项目的采购。
采购2018年-2019年省本部车辆维修服务,金龙大客、宇通大客品牌售后服务站各1家,丰田品牌4S店1家,大众品牌4S店1家。
省公司车辆共计40台,其中大众7台、丰田10台、金龙9+3台、宇通8+3台。
1.2 服务地点:黑龙江省。
1.3 预算金额:2018年不含税总预算982905.98元、税率17%、含税总预算1150000元。
1.4 按品牌和种类不同,共划分4采购包。大众品牌4S店1家、丰田品牌4S店1家、金龙大客、宇通大客品牌售后服务站各1家,详细如下:(本项目各采购包可兼投兼中)
采购包 车品牌 车型 车辆数量 含税上限金额(万元)
采购包1:大众 大众 帕萨特和迈腾 7 10
采购包2:丰田 丰田 4700及7座以上客车 10 15
采购包3:金龙 金龙 客车及应急通信车 9+3 65
采购包4:宇通 宇通 客车及应急通信车 8+3 25
合计 40 115
包段 产品名称 产品单位 需求数量
采购包1:大众 车辆维修 套 0.25
采购包2:丰田 车辆维修 套 0.25
采购包3:金龙 车辆维修 套 0.25
采购包4:宇通 车辆维修 套 0.25
二、应答人资格要求
本次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2.1 应答人营业执照要求:应答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多证合一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经营范围内包含车辆维修、车辆保养、车辆配件销售;
2.2 应答人须具备二类及以上汽车维修企业资质;
2.3 应答人须具有车辆原生产厂商的指定售后维修授权书且授权在有效期内;
2.4 应答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5 业绩要求:本项目应答截止日前3年内应答人具有同类项目业绩,且业绩合同累计额在10万元及以上。(要求提供同类项目案例合同明细表【甲方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及列有合同签订时间、合同金额、合同名称、合同内容、签字页的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加盖公章】,未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不全,不予认可);
2.6 利害关系:应答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采购包应答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应答的,予以全部否决;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 本项目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比选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比选文件。比选文件售卖时间为2017年12月21日17时00分至2017年12月25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