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张家界市中心城区"一水八溪九库”连通水生态综合治理工程(南岸)勘测设计,招标人为张家界城市防洪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以城市水资源调配、防洪排涝、水生态环境改善为重点,对张家界市中心城区范围内的一水(澧水)、八溪(茅溪、太极溪、、西门溪、东门溪社溪、仙人溪、陈家溪、杨家溪)、九库(茅溪、黄茅溪、两岔溪、黄沙泉、仙人溪、天门、土木溪、张家溪、狗斯峪)进行合理的水系连通,通过修建连通通道、河库生态清淤、河道岸坡整治、生态护坡、适度构建水景观及亲水平台等方式,提高河道防洪能力,恢复河流生态廊道,提高水体流动性,改善城市水环境,提升城市品位,为打造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和张家界旅游业的发展创造条件。
考虑该项目投资规模较大,业主拟计划分两期实施。第一期实施南岸片区,即对仙人溪、陈家溪、杨家溪等三条溪河,实施水生态综合治理,及仙人溪、天门、土木溪、张家溪、狗斯峪等五座水库实施河库连通水生态综合治理。
2.2勘测设计服务范围
张家界市中心城区"一水八溪九库”连通水生态综合治理工程(南岸)可行性研究报告、防洪影响专题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勘测设计工作。
2.3勘测设计服务周期要求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 4个月内通过各级各部门论证、审查的招标范围内的工作成果。
2.4质量要求:成果达到国家和水利行业现行勘测设计规范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近10年至少有2个河道整治工程或城市防洪工程或水库枢纽工程设计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勘测设计能力。
3.2 拟任设计总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具有水利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