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黄河宁夏段二期防洪工程己由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宁发改基建函〔2017〕387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地方资金,项目法人为宁夏黄河整治工程指挥部办公室,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工程结算审核和竣工财务决算审核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
2.1招标内容:黄河宁夏段二期防洪工程2015年第二批建设项目、2016年度建设项目、2017年度建设项目工程结算审核;黄河宁夏段二期防洪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审核。
2.2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要求投标人必须是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及会计师事务所服务企业,有良好的财务状况,稳定的技术人员队伍。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3.3投标人必须同时具有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及依据中国法律注册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资质(分支机构不具有投标资格)。造价咨询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师执业资格并具有高级职称,且注册在本公司。应具有完成造价审计所必需的设备、软件和技术能力,并有相应的经验和实例。会计师事务所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注册会计师具有中级职称,且注册在本公司;具有规范和完善的执业质量控制制度、风险控制制度和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熟知行政事业单位及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政策法规;熟知审计相关政策及制度;熟悉行政事业单位及企业的管理工作。
3.4投标人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执业规范,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工作业绩,在过去三年内无违法记录、重大责任事故和被行业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违规事项。
3.5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