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陵水黎族自治县桃源大道景观改造提升工程项目(标段名称)已由陵水黎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陵发改审批[2017]37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陵水黎族自治县园林环卫管理局,建设资金为政府投资(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出资比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及范围
2.1 建设地点:陵水县。
2.2 建设内容及规模:主要建设内容为桃源大道中央隔离带、机非隔离带、人行道及人行道两侧绿化设计。包含场地整理、微地形处理,绿化工程、园建工程、给水浇灌等。项目道路绿化总长约2100米,乔木移除142株,移植乔木147株,保留现状乔木624株,保留现状灌木90株,地被及杂草移除27278平方米。新增加种植乔木约1500株,灌木2300株,地被19015平方米,草坪7358平方米,园路及小平台970平方米,洗石米溪景观71平方米,给水浇灌工程为桃源大道2100米范围内公共绿化用水。
2.3招标范围:园林绿化(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包含的所有工程)
2.4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5其他说明: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内包括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的建筑业企业资质, 2014年1月1日至今承接过园林绿化工程单项合同金额达800万元(含)以上 (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园林专业中级(含以上级)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能严格遵守施工管理的相关规定。
4.投标报名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2月20日至2017年12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