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中山市环境保护局环境监察分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中山市环境保护局环境监察分局环保监控辅助工作政府购买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ZSAEC20171111
二、采购项目名称:中山市环境保护局环境监察分局环保监控辅助工作政府购买服务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最高限价):¥448,000.00元,投标报价低于或等于最高限价的为有效报价,否则作废标处理。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项目名称:中山市环境保护局环境监察分局环保监控辅助工作政府购买服务
2、服务内容:中山市环境保护局环境监察分局环保监控辅助工作政府购买服务(详细内容请参阅采购文件中的相关内容;投标人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投标)
3、简要技术要求或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的采购项目内容。
4、本次采购服务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服务,合格的投标人应对全部招标服务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服务投标。
5、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6、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项目。
六、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登记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12月20日至2017年12月27日每天8:30~11:30,14:30~17:00(公休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