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城县庙前镇人民政府(招标人)的编号为E3508000801001908(招标编号)的连城县庙前镇芷溪溪安全生态水系建设工程勘探设计(二次招标)(名称)已由福建省水利厅文件(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闽水办〔2017〕5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连城县庙前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上级补助及自筹(资金来源),委托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勘察设计单位。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连城县庙前镇芷溪溪安全生态水系建设工程勘探设计(二次招标);
2.2 建设地点:连城县庙前镇;
2.3 工程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约1500万元,建设长度约10km,庙前溪河道清淤清障约5.6万m3;庙前溪支流芷溪丰图村段、芷溪村段两岸硬质堤堤顶修建人行步道,并增设花岗岩栏杆,两岸种植乔灌植物进行绿化,长约1.8km;丰图村村口新建生态护岸约1.1km;拟建项目长度范围内新建4处绿化生态节点,局部增设清水平台;
2.4 投资总额:人民币1500万;
2.5 招标类型:公开招标;
2.6 勘察设计阶段:工程勘察测量、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设计服务;
2.7 勘察设计内容:工程勘察测量、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设计服务(含施工期间的指导及现场配合服务);
2.8 勘察设计周期:50日历天(日历天/月),其中各阶段的勘察设计周期要求:初步设计30日历天,施工图设计依建设单位要求而定,不影响施工进度为原则。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具有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3.2 本要求投标人应具有①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③合格有效的水利专业工程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及等级)资质;
3.5 投标人其他主要勘察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